關于裝飾裝修產品(溶劑型木器涂料、瓷質磚)強制性認證實施規則換版的通知(給獲證企業)2010-7-26
時間:2010年08月19日各相關獲證組織:
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CNCA)2010年第25號公告《關于發布裝飾裝修類產品新版強制性認證實施規則及有關要求的公告》,發布了新版實施規則《裝飾裝修類產品強制性認證實施規則溶劑型木器涂料產品》(CNCA-12C-049:2010)、《裝飾裝修類產品強制性認證實施規則瓷質磚產品》(CNCA-12C-050:2010),代替原實施規則《裝飾裝修類產品強制性認證實施規則溶劑型木器涂料產品》(CNCA-12C-049:2008)和《裝飾裝修類產品強制性認證實施規則瓷質磚產品》(CNCA-12C-050:2008),新版實施規則自2010年7月6日起開始實施,各相關獲證組織可從CNCA網站中下載相關內容(http://www.cnca.gov.cn),如需文本可向方圓標志認證集團有限公司索取。方圓標志認證集團有限公司對照新舊實施規則的變化內容進行了識別,具體變化見附件1。
裝飾裝修類產品強制性認證實施規則修訂后,根據CNCA公告的要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在2011年8月1日前,按新版、舊版實施規則頒發的認證證書均為有效;
二、對于已按舊版實施規則認證的獲證組織,應組織相關人員學習新版實施規則、識別變化內容,采取適當的調整措施,原認證證書持有人應在最近一次跟蹤檢查之前,向方圓標志認證集團有限公司提交依據新版實施規則換發認證證書申請(附件2),符合新版實施規則要求的換發認證證書。證書轉換工作必須于2011年8月1日前完成,之后未取得新版實施規則認證證書的,我公司按要求將注銷其舊版認證證書。
三、請相關獲證組織接到本通知后盡快確定實施規則變更后的工作安排,轉換工作至少包括:
1、收集《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注銷、暫停、撤銷實施規則》、《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規則中涉及ODM模式的補充規定》等相關文件,并組織宣貫學習;
2、獲取2010版認證實施規則,識別新舊實施規則要求的變化,需要時修訂內部管理文件;
3、在2011年8月1日前向認證機構提出轉換申請。
有關變更事宜,請與方圓標志認證集團有限公司產品公司王立新聯系。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增光路33號 郵碼:100048
電話:010-88411888轉636 傳真:010-88414325
E-mail:wlx@cqm.com.cn
附錄1:溶劑型木器涂料/瓷質磚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規則變更內容對照表(電子版)
附錄2:依據新版實施規則換發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申請表
附錄2:依據新版實施規則換發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申請表
| 獲證組織名稱 | ||
| 聯系人 | 電話 | 傳真 |
| 原認證產品單元 | ||
| 現申請認證產品單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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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述已采取調整措施的完成或進展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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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愿換證確認日期 |
是否要求在最近一次監督檢查時進行換證確認,是□ 否□ 如否,意愿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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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表述 方圓標志認證集團有限公司: 本組織已經獲取《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等相關規章文件,充分了解了新版實施規則的要求,針對新版實施規則的要求,我們修訂了內部管理文件。現申請對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的換證確認。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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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說明 : 隨換版申請應附帶控制體系修改部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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